財稅資訊和常见问题
稅務資訊與常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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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外籍人士身份在香港註冊公司是完全可行的。核心在於符合三項法定強制性要求(即本地地址、公司秘書和實益擁有人),並在銀行帳戶申請階段強調業務實質。結合 2026 年新的合規重點,以下是最關鍵的清單:

📜 法定強制性要求(必須遵守)
- 人事與架構:至少有一位股東和一位董事(可以是同一人)。沒有國籍或居住地限制;但董事必須為自然人(不能為公司實體)。.
- 地址及秘書:您必須在香港擁有本地實際地址(不接受郵政信箱)。此外,您必須委任一位香港本地秘書(香港居民或持牌秘書公司)。.
- SCR 註冊:在註冊成立後 30 天內,您必須備存一份控制人登記冊 (SCR),詳細列出實益擁有人。未遵守規定可能會被罰款高達 HKD 500,000。.
📄 外籍人士所需的文件與證書
- 身份證明:有效護照 (有效期≥ 6 個月) + 最近 3 個月內發出的居住證明 (水電費帳單或銀行結單)。.
- 文件認證:非英文文件建議翻譯。來自敏感地區的股東可能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的加簽證明。.
- 開戶文件:公司註冊證書 (CI)、商業登記證 (BR)、組織章程 (AoA)、董事和股東身份證明文件、商業合約/物流文件以及商業計劃書。.
